天津大学2019年基层工会工作评价奖励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3-09 点击数:

为保持和增进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激励基层工会工作,校工会将于近期进行2019年院级单位工会工作考核评价,并依据考评结果实施奖励。通过准确客观、全面公正、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基层工会不断开拓创新,建设教职工满意的教职工之家,推动基层工会工作创新发展。2019年基层工会工作考核评价包括校评、自评、互评和会员评家等四部分内容,按照百分制评定成绩。

第一部分,校工会对基层工会的评价

校工会依据院级单位教职工会员参与校工会开展的重点活动情况,以及基层工会主席和教代会主任履职情况,对院级单位工会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占总分值的35%。

校工会对院级单位工会的评价将区分为教学单位和非教学单位,分别进行。校级评价重点主要包括:校工会统一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各项专题活动、关心关爱服务职工、爱心基金、小家建设、多彩之日及工会业务经费执行情况等。校工会将从院级工会团结组织教职工凝心聚力、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依托教代会加强教职工民主参与、促进校院两级民主管理等方面,对基层工会进行评价。如活动有下达名额或指定参加人员,按照实际参加人数与名额进行核算。如没有下达名额,主动组织教职工参加,依据参加情况给予加分,院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的,给予一定加分。

第二部分,基层工会自评

各基层工会参照校工会统计的各类活动统计数据,依照评分标准,将参与人数换算为参与率,自行对照评分,占总分值的25%。

自评范围包括:教代会年会、暑期工会教代会培训会、工会委员会和执委会工作会、教代会提案工作、院级教代会建设、劳动竞赛、椒峰论坛、走进系列、青椒沙龙、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午餐会、三八节活动、女教授论坛、文体活动、宣传工作、小家建设、多彩之日、经费执行情况等校工会推动的重点工作。

第三部分,基层工会互评

校工会组织各院级工会2019年度工作业绩集中展示评选,展示会由专家评委和基层评委共同评分,占总分值的30%。

各单位根据校工会2019年工作部署,对2019年开展工会特色工作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以及2020年工作设想等进行展示互评。特色工作展示内容应紧紧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展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群众性建功立业、竭诚服务教职工、推进工会改革、教代会制度建设、以及党政对工会工作的支持与重视等方面的特色工作。

第四部分,会员评家

校工会下发教职工工会满意度调查表,各基层工会发动教职工对校院两级工会满意度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民主管理、自身建设、权益保障和工作创新等五个方面,占总分值的10%。

会员数小于80人的评价人数不低于80%,会员数在81-200人的不低于60%,会员数在201-400人的不低于50%,会员数大于400人的不低于40%,校工会将随机抽取答卷奖励并发放奖品,抽取比例为答卷总人数的30%。分数计算公式:得分=(实际参与人数/应参与人数)*教职工评价得分(最高得分为本项的满分值)。

校工会最终将依据四部分的综合评价结果,对基层工会2019年工作进行等级评定,评选出一等奖10个、二等奖16个、三等奖6个。各单位2020年度工会经费下沉额度也将根据评选等级确定,一等奖260元/人,二等奖220元/人,三等奖180元/人,各单位人数以2019年12月工会会员人数为准。

校工会表彰奖励获奖单位的工会主席,评选表彰天津大学2019年“十佳”优秀工会工作者(一等奖单位)、优秀工会工作者(二等奖单位)及工会干部鼓励奖(三等奖单位)。

 

天津大学工会民主管理部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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